人与自然手抄报内容资料:如何保护野生动物?
1.对动物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;
2.不要购买野生动物制品,否则你就是间接屠杀者;
3.不把野生动物圈为宠物饲养;不应以救护之名把自然中的动物幼仔抓来饲养,夺人之子;
4.不吃田鸡,不吃野味,不在食用野生动物的餐厅用餐;
5.不恫吓、不虐待、不折磨、不欺辱一切动物,动物也有尊严;
6.不鼓励买动物放生,善心可能导致恶果;
7.见到街头耍猴的违法现象应给予制止和举报;
8.尽量不看驯兽、马戏等违反野兽天性的表演;
9.不鼓励采集购买制作动物标本;莫以科学之名伤天害理;
10.见到诱捕动物的锁套、笼网、夹子等应果断拆毁;
11.对所利用的动物怀感恩之意,对所饲养的动物应怀体怜之情。
《论语·述而》:“子钓而不纲,弋不射宿。”“钓”是一根钓鱼杆上挂一个鱼钩,“纲”是在水面上拉一根大绳,在上面挂许多鱼钩来钓鱼,前者钓鱼少而后者钓鱼多。“弋”是指用带绳子的箭来射鸟。“宿”是指归于巢的鸟,这里是指白天在巢的鸟,不是在产卵就是在孵化小鸟。孔子钓鱼用钓不用纲,不是因为他笨,而是对鱼不是赶尽杀绝;不射宿,是让鸟儿生息繁衍。这不仅体现了孔子的仁爱,也表现了对自然的爱惜。
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仁爱思想,从爱人推广到爱天地万物。“仁”,由人与二组成,“二”的上一横代表天,下一横代表地,表示天与地组成的自然世界;加上人,人立于天地之间,表明人与天与地三者是和谐统一又相互依存的关系。孟子:“亲亲而仁民,仁民而爱物。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张载:“民吾同胞,物吾与也。”(《正蒙·乾称》)。程颢《识仁篇》:“仁者,浑然与物同体。”爱自己的亲人,推己及人,爱周围的人,爱人类,进而推己及物,爱草木鸟兽,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。这样一种爱培育了人和自然和谐共处的文化理念,形成了中国文化核心观念——天人合一,也就是宇宙和人类的和谐统一。
人类要生存发展就离不开自然界,人类生存发展最初遇到的问题就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,全部历史“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”就是“个人对自然的关系”。所以,中国古代十分重视生态平衡与人的生存问题。
道家同样也重视人与自然共处的问题。《道德经》第25章:“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”《庄子·齐物论》: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”道家认为,人类和万物都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,地位都是平等的,人类并不比万物具有更高的优越地位,表现为一个同源同体、共生共荣的有机整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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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中国对自然的尊重、保护表现在两个方面:
一是取之有时。时是生物生存的重要条件,万物以时而生,如果生不逢时,就会缺乏生机,甚至走向死亡。
中国古人对草木的砍伐、动物的捕杀都是依时令而行,春夏是万物生长繁殖的季节,严禁滥砍滥伐,保护孕兽和为小雏鸟觅食的飞鸟,有助于树木的生长和鸟兽的繁衍,只有到了秋冬季节,草木凋零才可以砍伐。并且打猎的时候,采取包围三面的办法,留一面好让野兽逃跑。从夏代开始就有禁令,《逸周书·大聚解》:“禹之禁:春三月,山林不登斧斤,以成草木之长。夏三月,州泽不入网罟,以成鱼鳖之长。且以并农力,执成男女之功。夫然,则有生而不失其宜。”《大戴礼记·曾子大孝》:“草木以时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子曰:‘伐一木,杀一兽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’”政府下令在春季“祀山林川泽,牺牲无用牝。禁止伐木,无覆巢,无杀孩虫胎夭飞鸟,无麛无卵”,“无竭川泽,无漉陂池,无焚山林”(《吕氏春秋》卷一、卷二)。荀子《荀子·王制》:“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,不夭其生,不绝其长也;鼋鼍、鱼鳖、鳅鳝孕别之时,罔罟、毒药不入泽,不夭其生,不绝其长也。”
二是用之有节。古人认为,向自然界的索取不能无限索要,索取生活用品要适度,够吃够用就行了,要注意季节和数量,自然界就会为人类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存资料。《吕氏春秋》中说:“竭泽而渔,岂不获得?而明年无鱼;焚薮而田,岂不获得?而明年无兽。”抓鱼的时候,不要竭泽而渔,应该保留一部分继续成长繁殖;捕鱼时,鱼网眼大四寸,捕长一尺以上的鱼,让小鱼逃走,这样才能保证今后还有鱼可捕。用烧光树林的办法来打猎,眼下当然有收获,但明年就无兽可打了。
人类的生存发展,离不开对自然的开发利用,但是,索取必须是有限度的。当索取无节制时,就会造成环境不可逆的恶化,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就会受到威胁,人类已经尝到了无限索取的恶果。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,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的同时,对自然界的无限量的开发,严重地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,严重地威胁着人类自身生存的条件,人类才得以警醒。爱护自然、保护自然,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。